C罗该得金靴奖吗?卫冕冠军为何总遭淘汰?好教练总是一将难求?

四年一届的欧洲足球锦标赛(European Football Championship,简称“欧洲杯”)即将在北京时间7月12日落幕。出人意料的是,卫冕冠军葡萄牙队与世界杯冠军法国队都惨遭淘汰,反倒是多年处于谷底的老牌劲旅意大利队,以及被嘲讽为“三喵军团”的英格兰队会师决赛。

事实上,作为一项团队性活动,足球最为看重的还是团队配合,而管理一支足球队与管理一家企业也有着很多相似点。在享受足球所带来的快乐时,赵欣舸、忻榕与韩践三位中欧教授从各自角度出发,为我们分析了足球比赛中商业与管理的“奥秘”。

欧洲杯结束在即,除了意大利队和英格兰队谁将夺冠外,金靴奖的归属也是大家比较关注的话题,而且对于目前谁更有资格获得金靴奖也充满了争议。(编者注:欧洲杯金靴奖是欧足联授予每届欧洲杯决赛阶段进球数最多的球员的荣誉,也称为“最佳射手”。)

按照规则,决赛阶段总进球数最多的球员获得该奖;若两名或两名以上球员进球数相同,则比较助攻数,助攻多者得;若助攻数相同,则比较出场时间(进球效率),出场时间少(进球效率高)者得。

从目前来看,葡萄牙队球星C罗4场比赛打入5球,暂时领跑射手榜。但射手榜前10位选手,仅剩打入4球的凯恩、打入3球的斯特林尚未被淘汰。以欧足联的评选标准,凯恩在决赛中至少要打入2球,或打入1球外加2次助攻才能拿到金靴。

金靴奖的评定都是依据客观数据,但也引发了不少争议。比如,进球数与进球效率的先后问题,到底哪一个应该优先考虑?总进球数是球员在决赛阶段一共打入的进球,包括运动战进球和点球;而进球效率这一项,则是衡量单位时间的进球数,每打入一球的用时越短越占优势。

有些人认为,进球效率应该排在第一位,因为球员用更短的时间进了球,进球效率更高。相反,如果先看进球总数的话,走得越远的球队显然更占优势。那么,这两项评判标准到底应该优先考虑哪个呢?

来看一个极端的例子。如果一个球员在第一场比赛的第一分钟就进了一个球,随后他被换下不再出场,如果优先考虑进球效率的话,金靴奖基本就是他的了,因为他的进球效率相当于每分钟都能进一个球——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从金融学的角度看,这与我们用什么样的标准选择投资项目很类似。进球总数相当于投资的总收益,也就是净现值(NPV,Net Present Value);而进球效率就相当于投资回报率,也就是内部收益率(IRR,Internal Rate of Return)。因此,我们的问题就转化为:投资回报率高的项目就是好项目吗?

举例来说,如果有A、B两个项目,A项目:投入1元,可以赚4元,回报率就是400%;B项目:投入1000元,可以赚200元,回报率是20%。若这两个项目是互斥项目,即二者只能择其一,那么我们该选哪一个方案呢?如果仅看IRR,显然A项目更好,可以获得400% 的回报率;但如果看NPV的线元。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选择哪个呢?在我看来,还是应该看NPV,也就是总收益。事实上,我们有时候很容易被回报率误导,因为它并不能代表实际赚了多少钱。如果一个项目的规模小而且不能复制,回报率再高,也没有太大的意义。

顺便说一下,在欧洲杯历史上的确出现过靠进球效率决出金靴奖的例子。2012年欧洲杯,C罗、戈麦斯、巴洛特利、托雷斯等6位球员都打进了三个球,其中托雷斯与戈麦斯各有一次助攻。而托雷斯因为已经失去主力的位置,几乎都是替补出场,所以上场时间相对较少,反而“因祸得福”,按照进球效率的规则最终胜出。

即使大家都认同进球数优于进球效率这一点,对于今年欧洲杯谁才有资格获得金靴奖还是充满了争议。主要就是因为此次欧洲杯,目前暂列射手榜榜首的C罗,射入的5个球中有3个球都是点球;而目前另一位最有可能争夺金靴奖的凯恩,打入的4个球均为运动战进球。

有人质疑点球的含金量不高,认为应该只算运动战进球;也有人指出,本次欧洲杯出现了多次点球罚失,这说明罚进点球也需要精湛的脚法和一颗大心脏,而运动战进球也可能是“吃饼”,含金量未必高到哪里去。(也顺便说一下,凯恩获得了2018年世界杯的金靴奖,他的6粒进球中有3粒是点球。)

有人因而进一步建议,在评定进球总数的时候,应该从是否关键球、精彩程度、容易程度、对手强弱、是否为点球等多个维度给每一个进球加权再加总。

如何制定进球数的标准,其实就相当于企业里在绩效考核中如何制定可以量化的标准。那么,为了追求公平和合理,我们是否要把将原本客观且简单的绩效评判标准复杂化呢?

实际上,在对绩效进行评定时,我们永远也无法设计出一个符合所有人期待的完美标准。有些企业为了让制度显得更完善和科学,将其评价体系不断复杂化,甚至于常常朝令夕改,最后反倒是导致体系的坍塌。与其这样,不如保持一个简单明了且与组织目标一致的标准;更加重要的是,这个标准不能因人而定。

就拿金靴奖的评定标准来说,首先,它鼓励球员要努力地多进球;其次,它要求球员要尽力地帮助队友多进球;第三,它希望球员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多进球——这其实与足球中鼓励进攻、鼓励球队去争胜的目标是完全吻合的。因此,尽管金靴奖的评定标准还有很多不完美的地方,但是它贵在公平、客观且简单透明,且与足球的发展目标相一致。

足球比赛,似乎总被“魔咒”笼罩。比如,2018年世界杯,卫冕冠军德国队在小组赛被淘汰出局;2014年世界杯,卫冕冠军西班牙队同样小组赛被淘汰出局;2010年世界杯,卫冕冠军意大利最终也未能小组出线……本届欧洲杯同样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卫冕冠军葡萄牙队与2018年世界杯冠军法国队均止步16强。

为什么会有这种魔咒?在我看来,原因之一就是卫冕冠军有路径依赖。成功过一次,便希望在下一届能复制这种成功。但是,环境在变化,对手在变化,复制过往的成功经验,就能保证一定会再成功吗?

做企业也是如此。一家企业成功了,有可能是因为在某个阶段政府出台了新的政策,而这个政策恰好对企业发展有推动作用。这样的成功便有一定的偶然性。

当政策或环境发生改变,企业如何维持这种成功,如何继续为客户和员工创造更多的价值,是企业需要思考的事情。

尤其是现在,我们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非常有特色的创智时代。知识的价值被无限放大,环境无时无刻不在变化,社会发展进入了复杂、易变、难以确定的混沌状态。

客户需求在变,竞争对手在变,决定了企业不能沿袭过往的成功经验,而是要在快速迭代的过程中找到一个新的成长空间和发展方向。只有改变,才能维持竞争力。甚至可以说,企业改变自身去适应外部变化的能力,本身就是一种竞争力。

创智时代里,企业的竞争力源自组织能力,这是一种将资源有效整合在一起的能力。它能给客户带来价值,给企业带来一种竞争力量。它独特而稀有,非常难以复制。拥有独特组织能力的企业,将在市场上不断取胜。

和产品、技术和设备等不同,组织能力不是花钱买来的,而是企业内生的。如何才能在组织内部培养起组织能力,形成企业的竞争力,从而在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取胜?主要分为两个环节:一是打造开放型组织,二是让员工实现自我价值。

在当前去中心化的数字时代里,开放的组织会拥有更加旺盛的生命力。在这样的组织中,领导的职责并不是发号施令,而是充当了催化师的作用,充分利用自己的高情商、自信心和洞察力,调动所有的人积极参与,从而催生出一个开放的环境。

如何才能真正激活员工?我认为,企业需要做到这4点,即加深彼此信任、尊重个体需求、建立心理契约、打造发展平台。在当前万变的环境中,企业必须改变自己的思想、行为和经营模式,为组织赋能,重视人的价值,彻底激活每位员工。

踢球是个人技巧与任务挑战性完美结合的运动,它的魅力来自多个方面。比如,踢球时身体分泌令人身心愉快的激素,进攻与防守张弛有度,踢得好还招异性球迷喜欢……当然,足球也是一项团队性的活动,而团队配合正是我们人类实现各种目标的最常见方式。

首先,团队具有极强的自主性。11位足球队员上场后,教练除了有限的换人权,几乎失去了对这个团队的控制力,只能放权让他们去做,这跟管理知识型员工是很相近的。

其次,职业球队的业绩非常透明。考核周期短,每个赛季甚至每一场都会有详尽绩效报告;而且人才跳槽几乎明码标价。

第三,职业球队越来越国际化。足球队的老板可能是俄国人,教练可能是苏格兰人,而队员则来自世界各大洲,这与企业的发展也十分类似。

这些特质与当下企业的授权管理、绩效导向、人才竞争、国际化等特质非常吻合。由此,我们也许可以借足球运动来谈谈人才管理。

《加利福尼亚管理评论》的一篇文章指出,球队的人才投入和联赛排名是线性关系,球队的绩效不仅与人才投资数相关,也与人才理念和管理能力相关。例如,巴萨与皇马两支西甲豪门球队,前者注重内部培养,后者则是砸钱买最好的明星。不同的人才管理理念造就了不同的球队风格:巴萨更讲究控球配合,皇马则更依赖明星的个人能力。

以市场价引进高端 “空降兵” 在组织内部是会遭到嫉妒的。在职业球队里,转会费比较透明,一般球员大多也会接受新转入明星球员的高薪酬,并乐意在比赛中积极配合。

这里可能有两个缘故:1)竞争极端激烈,成王败寇;2)团队内部的绩效规则清晰、可见度高。如果明星球员能够增加整个团队胜出的概率,团队其他成员更倾向于接受他并与他合作。所以,明星员工的融入与外部竞争的激烈程度以及内部绩效规则的透明度有关。

实际上,职业球队之间的绩效竞争比一般企业更加残酷。竞争越是残酷,领导力就显得越重要——好的教练与好的CEO都是一将难求。足球本身是能够为人类带来愉悦感的,选对领导,打造对于足球的普遍热爱,激励与培养后备人才,给团队打造一个“赢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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